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隸屬省政府,歸口省住建廳管理,為副廳級事業單位。
1、負責全省住房公積金及省本級單住房資金、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的運作管理工作,指導各市縣單位住房資金、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。
2、負責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和城鎮個人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工作。
3、負責對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的運行管理機構和經辦網點實行統一管理。
4、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執行情況實行監督管理。
5、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海南公積怎么貸款
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;
2、公積金繳存證明(或住房公積金卡);
3、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、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;
4、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(含)以上的在職職工,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(含)以上,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;
5、職工在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(含)內,可以申請購房貸款;
6、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,需支付購房款20%(含)以上的首付款;
7、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,個人信用良好,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。
優化體驗,增強穩定性。
增加房租約提代付功能,功能優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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